新品托管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5年3月4日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或申请使用新品托管服务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速卖通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格式特别标识的条款,您应重点阅读。
新品托管服务协议("本协议"),由接受新品托管服务的全球速卖通平台(域名www.aliexpress.com)注册卖家(以下简称“您”、“卖家”)与于中国设立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速卖通”)共同缔结。
如卖家不接受协议中的任何内容,请勿点击确认。当卖家点击同意接受本协议或已实际使用新品托管服务,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协议内容和效力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速卖通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与新品托管服务相关的任何规则、细则、通知和公告等(“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速卖通有权根据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及/或制定、修改与新品托管服务相关的规则,并以在速卖通网站(含全球速卖通平台和/或其他由速卖通或其关联公司运营的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卖家。相关变更在公示后经合理期限生效。如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要求退出新品托管服务的,应当点击退出托管并立即停止使用新品托管服务;卖家未立即停止使用新品托管服务或参与任何新品托管服务相关活动,即表示卖家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或规则。
二、定义
2.1 新品托管服务:指速卖通卖家通过勾选商品指定部分达标新品由速卖通代为在海外报名早鸟活动的服务。速卖通将按早鸟活动玩法(详见2.5条)为指定达标新品自动报入可报名的早鸟活动,可报名的早鸟活动受技术限制等原因并不一定为最近一期早鸟活动,以实际报入的早鸟活动为准(受限于本协议第三条);
2.2.1 达标新品:指卖家发布于速卖通网站处于新品期间的商品,且同时满足非劣品、72小时上网率大于等于(≥)80%、价格不过分高于同类商品的要求(价格是否过分高于同类商品的解释权属于速卖通);
2.2.2新品期间:指卖家首次于速卖通网站发布商品之日起至发布满30天;
2.3 破0:商品发布后支付成功的子订单数大于等于(≥)1;
2.4 早鸟活动:指针对达标新品开设的名为“早鸟活动”的营销活动,早鸟活动每日滚动开设,每期早鸟活动持续时间以招商公告为准,最长为15天;
2.5 早鸟活动玩法:指早鸟活动的报名形式,分为两种模式:
模式一:达标新品未破0,速卖通将替卖家同时报入5折和7折活动,5折活动要求设置商品价格为近30日前台生效过的(截至当期早鸟活动报名日,下同)最低价*0.5(如商家后台新品托管页面显示高于5折的最低折扣要求,如5.5折、6折等,以新品托管页面显示为准),默认最大可售件数为1(以下简称“5折活动”);7折活动要求设置商品价格为近30日前台生效过的最低价*0.7(如商家后台新品托管页面显示高于7折的最低折扣要求,如7.5折、8.5折等,以新品托管页面显示为准),默认最大可售件数为5(以下简称“7折活动”);但卖家可以设置更高的最大可售件数;前台价格在5折活动最大可售件数售空后,自动切换成7折活动,在卖家设置的最大可售件数售空或新品期间结束前,速卖通会为卖家连续报入多期早鸟活动,直至7折活动最大可售件数售空或新品期间结束;
模式二:达标新品在报名早鸟活动前已破0,此时只能报入7折活动,默认最大可售件数为5,但卖家可以设置更高的最大可售件数,速卖通将按照7折(如商家后台新品托管页面显示高于7折的最低折扣要求,如7.5折、8.5折等,以新品托管页面显示为准)、卖家设置的最大可售件数替卖家报入早鸟活动,直至最大可售件数售空或新品期间结束;
上述两种方式中的最低价以当期早鸟活动报名日前30日前台生效过的最低价为准,当期早鸟活动指最终成功报名的早鸟活动,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速卖通不保证商品能够报入最近一期早鸟活动;
2.6 天/日:均指自然日。
三、服务内容及限制
3.1 本协议所约定之新品托管服务系为卖家运营新品提供综合服务,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指定达标新品按照卖家指定的最大可售件数和折扣价格自动报入可报名的早鸟活动,以实现新品快速破0;
(2)针对早鸟活动报名成功的达标新品,自动获取一系列流量权益,在核心渠道获取流量支持;
以上服务内容针对通过PC端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新品托管服务。且因用户体验、设备发展、技术限制等原因,速卖通并无义务保证上述服务可全部或部分实现(包括但不限于新品破0及新品流量之效果);
用户了解并同意,新品托管服务可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用户将会收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3.2 卖家确认并同意:
3.2.1 速卖通将在海外运营新品托管服务,为实现本协议目的,卖家同意并授权速卖通关联方代为提供部分服务或处理部分数据。
四、服务开通与使用
4.1 您确认,在您申请使用新品托管服务之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您为具备完全的能力使用本新品托管服务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资格,则您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您必须成为速卖通的卖家,卖家店铺及其商品信息须符合速卖通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布在AliExpress平台规则页的规则。如您因任何原因丧失速卖通卖家身份,本协议自动终止;
(3)无严重违反速卖通平台规则的行为;
(4)其他速卖通认为需符合的条件;
4.2 新品托管服务生效后,指定达标商品将按指定折扣、数量报入早鸟活动,直至最大可售件数售空或新品期间结束。
五、费用及支付
5.1 卖家确认,因参加新品托管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5条确定的商品优惠金额、运费等),由卖家承担;
5.2速卖通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新品托管服务不向卖家收取服务费,速卖通有权终止或中止卖家使用新品托管服务之资格。
六、有限责任
6.1本协议项下新品托管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速卖通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6.2速卖通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6.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速卖通均不对由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6.4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速卖通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1)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
(2)通过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3)未经授权地存取、修改或传输数据;
(4)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5)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七、协议解除、终止、重新签署
7.1 本协议长期有效,除非:
(1)速卖通单方通知卖家终止提供新品托管服务;
(2)卖家违反速卖通规则、与速卖通签订的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速卖通认为需终止新品托管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被CRO或平台处罚);
(3)其它速卖通认为需终止新品托管服务的情形;
7.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卖家都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7.3 为操作便利,仅首次参加新品托管服务需签署本协议,后续参加新品托管服务视为卖家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而无需重复签署。
八、保密条款
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速卖通的技术、技术成果、价格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均为速卖通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您对速卖通的商业秘密应承担保密的义务。但为妥善实施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律师、会计师及政府机关披露的以及被政府机关要求披露的除外。因您或其代理、雇员的责任造成商业秘密泄密,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速卖通造成的损失。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8.2您同意在协议期限内和终止后:
(1)除您拥有的您的个人数据外,所有保密信息将保留为速卖通专有财产;
(2)您和与此协议履行有关的您关联方仅在您参与服务所必需的合理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3)您不会将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泄漏(包括通过第三方)给任何其他个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除非法律要求;
(4)您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以防止本协议未明确允许的任何使用或披露;
(5)您仅在需要使用保密信息以参与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例如,税收)的情况下保留保密信息,并且在所有情况下,在终止时或不再需要时将其删除。前述规定并不限制您与对您具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共享保密信息的权利,但前提是您将披露限制在最低限度,并向政府实体明确指出共享信息的秘密性质。未经速卖通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发布与服务相关的任何新闻稿,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促销材料)使用速卖通的名称、商标或徽标,或以任何方式歪曲或夸大您与速卖通之间的关系;
8.3您除履行订单或提供与履行订单相关的买家服务外,不得出于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任何个人数据(包括联系信息),并不得以任何违反适用法律的方式使用此类数据。您必须始终对买家及/或收件人的个人数据保密。
九、通知
9.1您在加入新品托管服务并接受速卖通服务时,应保证您在速卖通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钉钉账号等)真实有效,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通知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2速卖通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及/或公告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跨境商家统一工作台里的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的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电子邮件,向您的钉钉账号发送的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9.3对于因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钉钉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钉钉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速卖通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或通过跨境商家统一工作台向速卖通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及在注册速卖通平台用户时生成钉钉账号,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9.4您同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9.5若您要终止本协议并停止速卖通向您提供的新品托管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您可以联系对应的速卖通平台新品托管服务工作人员,向其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通知,经速卖通相关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终止本协议。
十、信息的收集及使用
10.1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向速卖通披露的全部信息和数据(“信息”),您承诺已获得相应相关数据主体的充分同意或授权。您知悉并同意速卖通通过速卖通平台获取您的该等信息以用于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新品托管服务。同时,您特此授权速卖通为本协议履约之目的,将该等信息共享给合作物流服务商及速卖通关联公司进行处理。速卖通将严格遵守《全球速卖通中国卖家隐私政策》(https://terms.alicdn.com/legal-agreement/terms/suit_bu1_aliexpress/suit_bu1_aliexpress202107122131_11034.html)的规定和要求;
10.2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平台会将您在入驻速卖通平台时的账号相关信息、您向速卖通平台提供的商家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协议签署信息等提供给位于新加坡的速卖通。您理解并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数据传输至新加坡并在新加坡存储。速卖通平台及速卖通将严格遵守中国及新加坡法律关于数据出境和数据传输的要求,并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转移。
十一、争议解决及其他
11.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因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速卖通和您均同意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11.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1.3速卖通于卖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放弃对卖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行使权利;
11.4本协议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安排、谅解和通信;
11.5速卖通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卖家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